第(2/3)页 杜翰心中隐隐有些不安,但还是耐下性子听宁修如何辩驳。 “《大明律》第二条为十恶。想必大家都知道吧。与亲人相关的条目大概是三条。分别为第四,第七,第十。” 稍顿了顿,宁修继续说道:“其中四曰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及夫者。 七曰不孝。谓告言咒骂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奉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十曰内乱。谓奸小功***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他一口气把三条念完,却是耸了耸肩道:“不知宁某是犯了这三条中的哪一条,竟要被扣上这么一顶大帽子!” 他这番话说的铿锵有力,慷慨激昂让人热血沸腾。 刘惟宁就知道宁修会反击,却不曾想宁修的反击会这么漂亮。 他紧紧攥住拳头,暗中为宁修加油鼓劲。 在场的生员都是读过大明律的,虽然并没有读的太仔细,但十恶肯定是知道的。 第四条殴打及谋杀肯定是不成立的。 第七条不孝肯定也没有。咒骂辱骂,不侍奉尽孝,丧期嫁娶取乐,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至于第七条**父祖妾者......更是无稽之谈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条目的对象针对的是父母,祖父母,妻之父母祖父母。 宁修还未成婚,与之相关的只有父母,祖父母。舅公这种旁系学亲根本就不够格列入! 不知不觉间生员们都站到了宁修这边,虽然不敢公然发声援助,但也能做到不偏不倚静观其变。 这正是宁修迫切需要的。 他需要一个公平的环境,公平的和杜训导对决。 杜翰的脸都要气绿了。他如何没读过大明律,当然知道十恶是什么。 宁修突然搬出大明律做护身符着实让他没有想到。 他方才以诗经中的一首诗讽刺宁修富贵之后鄙夷嫌弃亲族,并希望彻底污损他的名声。谁知宁修没有在这上面纠缠,而是直接搬出律条,用以反驳。 众生员们回过味来,纷纷看好宁修了。 道义和律法还是有差距的。两者若要选择肯定是站在律法一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