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升国旗,奏国歌-《跑出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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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塞恩,你想要挑战的这位选手他又进步了,他拿到了一块分量十足的金牌。”
格伦米尔斯看着电视镜头内,苏祖最后冲过了终点线,正在绕场狂奔向观看台上的观众席示意。他微微转过头,朝身旁的年轻黑人开口说道。
“是的,教练。他跑得更快了,竟然打败了贾斯汀加特林。”
年轻黑人点了点头,他的脊柱侧弯渐渐好转,身上的肌肉也变得更加结实,整个人看上去比以前更加挺拔、有力。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里的那一抹鲜艳的红色,眼里却有着几分火热,自从纽约大奖赛之后,他就把这个人当做了目标。
在那场大奖赛里,对方以超过了自己0.4秒的成绩夺冠,这不是他第一次遭遇到如此强劲的对手,但绝对是第一次在同一个年龄段被人以这么大的优势超越。
即便是他有伤病在身,但他在200米跑出的个人最好成绩,依旧和对方有不小的距离。
这事情有多久没发生了?
上一回在同个年龄段有这样的对手,还是他在上小学的时候。第一次他输了,那时候他成天想着的是板球,后来在学校的牧师纽森特先生用午餐点心作为训练条件,他就随便的练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打败了在短跑领域他第一个对手里卡多。
而之后,他走上在了跑道,一步步从业余走上职业。
从2002年的世青赛开始,他已经再没有再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了,他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和比自己大上两三岁的选手们在赛场上比拼,并且最后赢的也总是他。
但纽约大奖赛输了,200米,他的主项,但输给了一个兼项的比他年龄还小几个月的中国人。
“尤塞恩,这次是你要求我放弃世锦赛留在金斯顿训练的,我同意了。”
格伦米尔斯脸上的神情平和,但语气里却有些唏嘘,“但你既然不服输,想要努力超越别人你就需要努力起来。你看看你早晨起来的时间,你起来的时候金斯顿的晨光已经洒满了整个蓝山了。”
年轻的黑人微微低下了头,内心有羞愧,又有些懊恼,还夹杂着这个年纪的逆反以及不耐烦。
这种复杂的情绪来自于他想努力训练去超越对手,可是又总无法克制自己的惰性。就和那些天天喊着要早睡,却一个个修仙得快要成佛做祖的人们一样。
格伦米尔斯从来不会骂他,但每一次跟他说的话总是能够直接刺穿他的内心。
他听到不少人说过,短跑运动员都一个德性,都是一群沉迷把妹、飙车和游戏的家伙。别人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毫无疑问,他自己就这一类的货色。泡夜店,赖床不起,用自己的伤病恢复来搪塞训练,几乎只要有机会,他就不会放过耍小手段来逃避训练。
可一旦偷懒逃避训练,内心又有着负罪感,尤其是看到自己想要挑战的对手成绩越来越好时,这种感觉几乎达到了顶点,无比的折磨人。
“美国的IMG学院你知道吗?那里的田径主教练西格雷夫教练在冬训的时候指导过苏祖。他曾和我说过,这位来自中国的年轻人对自己苛刻到了极点,就想一个机器人。他的训练强度不是最大的,时间不是最长的,但确实最精准地按着计划完成训练任务的,有着超越了绝大多数人的专注和热情。天赋决定了你的上限,努力则决定了你何时能够触摸到顶点。”
“像个机器人?!”年轻的黑人长大了嘴,摇了摇头,“那还不如让我去死好了。”
格伦米尔斯淡淡地笑了笑,语重心长地说道:“VJ,在最好的年龄去做最应该做的事情,这才是明智之举。你知道他现在的代言费用有多高了吗?《美国田径》报道他今年的代言费用超过了3000万美元,后续还会更高,世界最顶端的品牌梅赛德斯奔驰都在表露合作意向。短跑运动员的黄金生命才多长,就算你三十岁后退役,你有了大把的钞票,你想打板球也好,想踢足球也罢,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不行?顶尖的模特们现在可不会主动爬到你的床上来。”
年轻的黑人张了张嘴,似乎无法理解这些内容会从自己的教练嘴里说了出来,但畅想一下,似乎有一扇新的大门在他眼前打开了。
他从小在牙买加的一个小村庄长大,在这个年龄即便已经参加过许多世界大赛,但他的视野还未足够开阔。
而格伦米尔斯看着年轻的弟子在低头思考着,嘴角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挖掘运动员最内心深处的动力,本身就是一个顶级教练员所需要具备的能力。贪玩好色、喜欢享受会制约运动员攀登最高峰,但同样他也会给人以莫大的动力。
“那……教练,我能跑100米吗?”年轻的黑人眼里冒着光,瞥了眼电视镜头里苏祖绕场欢呼的画面,“100米才是最受欢迎的。”
格伦米尔斯想都没想就拒绝道:“当然不行,你的身高限制了你的起跑速度,200米和400米才是你的主攻方向。而且,现在不用说这些,你首先应该学会的是……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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